• 1
  • 2
  • 3

标准品牌,用心服务
电话:021-64208466
传真:021-67801892-810
邮箱:info@standard-groups.com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4299号D幢1833号
邮编:201615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体视显微镜使用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3-06-13 点击次数:
体视显微镜由于易于操作、视场较大、价格相对低廉,是常规检验和研究工作中常使用的仪器。合理的使用体视显微镜,可以延长其使用寿命。

  使用注意:

  1、条件许可情况下,建议您的试验室应具备三防条件:防震(远离震源)、防潮(使用空调、干燥器)、防尘(地面铺上地板);电源:220V±10%,50HZ;温度:0°C—40°C。

  2、亮度调整切忌忽大忽小,也不要过亮,影响灯泡的使用寿命,同时也有损视力。

  3、所有(功能)切换,动作要轻,要到位。

  4、关机时要将亮度调到小。

  5、调焦时注意不要使物镜碰到试样,以免划伤物镜。

  6、当载物台垫片圆孔中心的位置远离物镜中心位置时不要切换物镜,以免划伤物镜。

  7、非人员不要调整照明系统(灯丝位置灯),以免影响成像质量。

  8、更换卤素灯时要注意高温,以免灼伤;注意不要用手直接接触卤素灯的玻璃体。

  9、关机不使用时,将物镜通过调焦机构调整到状态。

  10、关机不使用时,不要立即该盖防尘罩,待冷却后再盖,注意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