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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指导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表征工作,制定本技术导则。
1 适用范围
本技术导则规定了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表征和经环境间接暴露导致的健康风险表征的原则、程序和技术要点。
本技术导则适用于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表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技术导则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技术导则。
《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框架性指南(试行)》(环办固体〔2019〕54 号)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 12 号)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0 年第 51 号)
3 术语和定义
3.1 环境风险表征
在化学物质环境危害评估及暴露评估基础上,分析判别化学物质对生态环境造成风险的程度。
3.2 健康风险表征
在化学物质健康危害评估及暴露评估基础上,分析判别化学物质经环境暴露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的程度。
3.3 环境风险表征比率
化学物质环境暴露浓度与预测无效应浓度的比值,用于表征化学物质环境风险水平。
3.4 健康风险表征比率
人体经环境间接的暴露剂量与安全剂量/虚拟安全剂量的比值,用于表征化学物质健康风险水平。
3.5 不确定性
由于科学认识不足、评估方法局限和基础数据欠缺等因素, 导致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结果与实际情况的偏离程度。
4 原则
4.1 透明性原则
环境与健康风险表征应明确表征方法、假设、不确定性以及表征结果的有效性。
4.2 清晰性原则
环境与健康风险表征过程应简洁、易懂,图表和公式应具有自明性,确保专业及非专业人士能够充分理解。
4.3 一致性原则
环境与健康风险表征应与化学物质环境管理要求相一致。
4.4 合理性原则
环境与健康风险表征应基于合理判断、科学方法和假设。
5 程序
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表征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四步(如图1 所示)。
5.1 整合危害暴露信息
整合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评估和暴露评估结果,明确各环境评估对象的预测无效应浓度(PNEC)和预测环境浓度(PEC),以及人体吸入、饮水、摄食(鱼)和摄取土壤等不同暴露途径的每日可耐受摄入量(TDI)/虚拟安全剂量(VSD)、日均暴露剂 量(ADD)等数据信息。
5.2 计算风险表征比率
基于前述得到的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数据和暴露数据计算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表征比率(RCR)。
5.3 开展不确定性分析
识别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过程中不确定性主要来源,开展不确定性分析。
5.4 得出风险评估结论
根据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表征比率(RCR)计算结果, 并结合不确定性分析结果,得出化学物质是否存在不合理环境与健康风险的评估结论。
5.1 整合危害暴露信息
整合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评估和暴露评估结果,明确各环境评估对象的预测无效应浓度(PNEC)和预测环境浓度(PEC),以及人体吸入、饮水、摄食(鱼)和摄取土壤等不同暴露途径的每日可耐受摄入量(TDI)/虚拟安全剂量(VSD)、日均暴露剂 量(ADD)等数据信息。
5.2 计算风险表征比率
基于前述得到的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数据和暴露数据计算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表征比率(RCR)。
5.3 开展不确定性分析
识别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过程中不确定性主要来源,开展不确定性分析。
5.4 得出风险评估结论
根据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表征比率(RCR)计算结果, 并结合不确定性分析结果,得出化学物质是否存在不合理环境与健康风险的评估结论。
图 1 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表征程序
环境与健康风险表征应涵盖化学物质生命周期的所有阶段、用途,针对具体暴露场景,对不同空间尺度、暴露途径、毒性终点和不同环境评估对象的风险进行表征。
6.1 环境风险表征
根据空间尺度和环境评估对象不同,环境风险可分为不同类型。根据空间尺度不同,可分为局部尺度环境风险、区域尺度环境风险;根据环境评估对象不同,可分为水生环境风险、土壤环境风险、沉积物环境风险、污水处理厂微生物环境风险和捕食动物环境风险。上述各类环境风险应分别表征。
开展环境风险表征,应根据预测环境浓度(PEC)和相应的预测无效应浓度(PNEC),采用商值法,对上述不同空间尺度和环境评估对象的环境风险分别进行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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