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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集团:HJ 333-2006 温室蔬菜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发布时间:2023-02-13 点击次数: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以土壤为基质种植的温室蔬菜产地温室内土壤环境质量、灌溉水质量和环境空气质量的各个控制项目及其浓度(含量)限值和监测、评价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NY/T 395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 396农用水源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 397 农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温室 greenhouse

温室是以采光覆盖材料作为全部或部分围护结构材料,具有透光、避雨、保温、控温等功能,可在冬季或其他不适宜露地植物生长的季节供栽培植物的建筑,包括玻璃单栋温室、玻璃或塑料板材连栋温室、塑料薄膜日光温室、塑料薄膜大棚等固定设施。

3.2 温室蔬菜产地环境质量指标 environmental quality index for farmland of greenhouse vegetables production

温室蔬菜生长和蔬菜产品卫生质量要求的温室内土壤、灌溉水、空气等环境质量指标。

3.3 温室蔬菜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environmental quality evaluation standards for farmland of greenhouse vegetables production

对温室蔬菜产地土壤、灌溉水、空气环境质量条件进行评价的指标、依据、方法,以及评定结果的表达。

4 评价指标限值

温室蔬菜产地土壤环境、灌溉水和空气环境中的污染物(或有害因素)项目均划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两类。基本控制项目为评价必测项目,选择控制项目由当地根据污染源及可能存在的污染物状况选择确定并予测定。

4.1 温室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指标限值

温室蔬菜产地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指标限值mg/kg

项目①

pH②

<6 .5

6 .5~7 .5

>7 .5

土壤环境质量基本控制项目:

总 镉 ≤

0 .30

0 .30

0.40

总 汞 ≤

0 .25

0 .30

0 .35

总 砷 ≤

30

25

20